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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等村污水治理等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污水治理工程和海珠区石溪村、瑞宝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

  1.1.3 设计范围:污水治理及供水工程。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91号)、市水投集团关于委托开展自来水改造工程的函(穗水投函[2017]61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及市水投集团融资。

  1.1.7 建设规模:涉及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五个行政村,管径范围DN110~DN1200,新建雨污分流立管、污水管、雨污分流管等,和海珠区石溪村、瑞宝村两个行政村供水,管径范围DN20~DN300。本项目总投资约21464.38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对未立项部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无。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专业乙级或以上及给水专业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证书;(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 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乙级(具备承担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质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第1.2.3(1)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3个。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少于5日。自本公告发布结束之后开始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招标总限价为859.541621万元,其中: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5788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最终结算价按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7.95万元。工程勘察费每米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元/米,暂定为28530米。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最终结算价按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3.01277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最终结算价按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1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3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经评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6.6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6.7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9886838

  异议受理人:余工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310、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7.3 联系人:余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9886838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 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2号珠江规划大厦22楼

  1.8.3 联系人: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371500

  1.8.5 传真号码:020-87371500

  1.8.6 电子邮箱:87371500@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310、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988568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附件:

  38号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污水治理工程和海珠区石溪村、瑞宝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勘察设计.pdf

  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10.19.doc

  可研、勘察设计招标文件1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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