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湖街道沉渎港自然村中水回用管道上岸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太湖街道沉渎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以公开发包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太湖街道沉渎港自然村中水回用管道上岸工程,工程内容包括PE100级聚乙烯管直埋管道、PE100级聚乙烯管过河架空管道、PE100级聚乙烯管过河套管及钢管支架、砼基础垫层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设计施工图纸。本项目估算造价:约12.5万元。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 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5.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5.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5.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5.6投标人需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报名,报名费300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太湖街道沉渎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联 系 人:李 红
电 话:0572-6369029电 话(传真):0572-6067962
长兴县太湖街道沉渎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太湖街道招投标中心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