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TGJT-2017-A-102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预算额约54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54 | 54 | 其他服务 | 保证每日24小时处理医院内产生的污水(每日产生量≤1000立方米),经处理后的污水水质(以医院所在地区环保部门水质监测结果为准)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GB18466-2005)及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所规定三级排放标准。 |
三、项目预算
5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污水处理或环保工程”类的内容; 2. 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不低于乙级)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不低于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复印件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3.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授权人身份证); 4. 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为至少5个(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过运行服务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资料须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的要求,否则招标文件不予购买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23 到 2017-10-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未现场办理购买手续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不接受邮购,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3 09:30
2.开标时间: 2017-11-13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淑婷
2.联系方式:022-258552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郭主任:6566552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5523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预算额约5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