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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天府空港新城6号、9号、15号再生水厂及污水干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天府空港新城6号、9号、15号再生水厂及污水干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高经审[2017]51号、成高经审[2017]207号、成高经审[2017]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高经审[2017]51号、成高经审[2017]207号、成高经审[2017]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42802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成都天府空港新城6号、9号、15号再生水厂及污水干管工程;

  2.2建设地点:高新区东部园区;

  2.3建设规模:新建6号、9号、15号再生水厂及污水干管工程,其中6号再生水厂规模为4.0万吨/天,管线长度2.1公里; 9号再生水厂规模为3.2万吨/天,管线长度12.35公里;15号再生水厂规模为3.0万吨/天,管线长度0.1公里;

  2.4计划工期:总工期 450 天(包含勘察服务期、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2设计: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3施工总承包工作:除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工作外,承包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工艺及设备联动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勘察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的单位】;

  (2)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的单位】;

  (3)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2)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26日上午9:00时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东区新民乡新民家园一期商业区A区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028-27250887

  传 真: 028-27250887

  电子邮件: 641400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5层0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6094188

  传 真: 028-86093501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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