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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州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经罗平县政府采购部门同意,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面向全国公开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并经专家评审和财政部门审查通过,《PPP 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罗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罗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授权罗平工业园区长青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罗平县县城东北部

  2.3建设内容:

  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主要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预处理系统(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AO+MBBR生化池、辐流式二沉池、转盘过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污泥处理(贮泥池-污泥脱水间-)、变配电室、辅助建筑物及生活设施设计、配套工程设计、污水管道、污水检查井、提升泵站(进水闸门、集水池、泵房及出水管道)等。

  2.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8357.9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914.6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09.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3.76万元;建设投资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13931.36万元,第二部分其它费用为2656.3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27.01万元。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由成交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实施机构或罗平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2 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3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3.4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及移交等工作。

  3.5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静态总投资18048.45万元的30%,项目资本金为5414.54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191.2万元,以土地作价入股,出资比例为22%;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4223.34万元,出资比例为78%。缺口部分为债务性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政府不再承担融资及融资担保责任。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414.54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191.2万元,以土地作价入股,持股比例为22%;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4223.34万元,持股比例为78%。

  3.6质量标准

  (1)建设标准:按照相关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运营条件;

  (2)运营标准:满足 PPP 方案设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3.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 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项目实施机构本级政府所属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国有控股企业或本级政府参股的混合制所有制企业,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资运营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2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须满足总资产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的要求。

  4.3融资能力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授信可用额度证明材料,累计额度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不同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金额可累加。

  4.4 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应资质、技术、经验和能力要求

  4.4.1申请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按递交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的各成员方分工情况,以相关责任方的资质等级判定申请人的资质等级)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②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排水)乙级。

  4.4.2申请人的业绩要求

  2012年至今,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

  至少具有一个2万吨/天(含)以上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4.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2万吨/天(含)以上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5其他要求

  4.5.1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执法调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4.5.2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5.3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5.4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递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5.5 申请人按照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定的网站上失信证明查询。

  4.5.6 云南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方)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 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滇备案信息登记,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申请人数在 5 家以上的,依据评审排名,前 5 名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不足 5 家(含 5 家)的,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都通过资格预审。具体评审方法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合格申请人达到 2 家或 2 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 2 家的,采购人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 11月 1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平县万峰路4号)办理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文件,以下资料需 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1.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 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标识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1.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则施工方提供);

  6.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由委托代理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授权牵头方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

  6.1.5 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1.6 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定的网站的失信证明查询网络截图;(复印件盖鲜章,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1.7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适用)。

  6.2 上述资料携带不全的,不予出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3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6.4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 资格预审时间: 2017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2 资格预审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8.联系人

  采购人:罗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4号

  联系人:张永平

  电话:15974589119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

  联系人:朱红敏

  电话:15198977655

  邮箱:634844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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