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7-01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胜利渠市区段环境整治工程(截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乡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1标段:截污管道(常兴铺排污口--东二干渠退水口下游100m),即桩号K0+000—K1+346.03;2标段:截污管道(东二干渠退水口下游100米--炮团),桩号K1+346.03—桩号K2+882.56;3标段:管道清淤(炮团--五孔闸)及暗涵改造(五孔闸--解放大道);4标段: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3 总投资:1246.37万元
2.4 计划工期:1-3标段:60日历天;4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保修期
2.5 招标范围:1-3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为准);4标段: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6 标段划分:4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新交GCZB-2017-0161-1 |
人民胜利渠市区段环境整治工程(截污工程)1标段 |
截污管道(常兴铺排污口--东二干渠退水口下游100m),即桩号K0+000—K1+346.03 |
新交GCZB-2017-0161-2 |
人民胜利渠市区段环境整治工程(截污工程)2标段 |
截污管道(东二干渠退水口下游100米--炮团),桩号K1+346.03—桩号K2+882.56 |
新交GCZB-2017-0161-3 |
人民胜利渠市区段环境整治工程(截污工程)3标段 |
管道清淤(炮团--五孔闸)及暗涵改造(五孔闸--解放大道) |
新交GCZB-2017-0161-4 |
人民胜利渠市区段环境整治工程(截污工程)4标段 |
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
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3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同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网上查询截图);(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6年度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涵盖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为准)。
3.2 第4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6年度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涵盖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为准)。
3.3 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三个标段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4.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首页面“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08:30至2017年11月03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8:30至2017年11月03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三开标室
7.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住建委:0373-3696569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招标人: 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0373-2073185
代理机构: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80号晨报大厦7楼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8530730338
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