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7]-4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恒润净化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恒润净化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JLTXY-[2017]-471
2.3计划工期: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4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1810.60091万元。
2.6工程建设地点为 :抚松县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体现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
(4)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尹艳辉
电 话:0439-62120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爽
电 话:0431-81331333 1818686500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