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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涉县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涉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130426170117-001 所属地区 涉县
工程名称 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涉县
建设单位 涉县环境保护局
工程地点 涉县境内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固新镇、河南店镇、索堡镇、西戌镇、涉城镇5个乡镇,21个村庄,主要内容为拟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135232米。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698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8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
联系人 李继刚 联系方式 15003206987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10-30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11-03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7-10-3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11-03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10-30——2017-11-0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
内容 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D-2017SX1017
1. 招标条件
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 已由涉县发展改革局以涉发改〔2017〕48号批准建设,以 涉县行政审批局,涉行审招标核准〔2017〕27号 核准招标方式,项目业主为 涉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为 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固新镇、河南店镇、索堡镇、西戌镇、涉城镇5个乡镇,21个村庄,主要内容为拟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135232米,其中铺设直径600米污水收集主管道37640米,铺设直径300米污水收集支管道88966米,铺设直径200米污水收集支管道8626米;建设污水处理终端48座(套),其中建设A2/O+多介质过滤工艺污水处理终端15座,建造单户庭院式污水处理系统16套,多户连用14套,大型庭院式污水处理系统3套,具体建设规模以行政部门审批为准,总投资约6980万元。
2.3招标内容: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4招标编号:JND-2017SX1017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本次招标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
(2)建设项目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沟槽开挖、管道回填、井室砌筑、管道、管件及阀门安装、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对外协调、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内容。
2.8预计投资规模69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开标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8:30-11:30,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 施工单位人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4.2.5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设计负责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6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涉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4楼
联 系 人: 焦艳嗣
电 话: 0310-3897905

招标代理: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5号楼7层
联 系 人:李继刚
电 话:1500320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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