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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路北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劳动路北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工程项目已经雨发改投[2017]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劳动路北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雨花区劳动路与万家丽路交汇处西北角、圭塘河东岸

  2.3建设规模:泵站设计规模旱季约为40万m3/d(雨季约为80万m3/d),占地约为6865㎡。

  2.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完成上述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供相应的后续设计及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设计周期:初步设计15个日历日;初步设计评审后,全套施工图45个日历日。

  2.6设计深度:本项目方案设计深度参照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排水工程编制深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的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6.3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6 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劳动路北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工程设计”)。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7年 11 月 2 日~2017年 11 月 6 日每天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注:1、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一致,否则,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7.4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 11 月 7 日 09:0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 )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方案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

  电 话:0731-844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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