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清斋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西部片区)—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西部片区)—设计
项目编号:DH-2017-092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朝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清斋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商业街嘉园A区1021号-1
联系方式:王斌 133111109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010-64956207-8003;传 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程总投资:6439.40万元
设计费:129.80万元
设计内容:污水处理站红线范围内各处构筑物、建筑物、管线、设备、土建及结构、电气及自控系统等。
设计范围:门头沟区西部片区的2个镇(清水镇、斋堂镇)的14个村庄、7个景区及2个部队共计建设、改造53座污水处理站,其中升级改造处理站共有25座、新建污水站共计28座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4、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注明办理事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授权范围)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出具的投标单位给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