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宝金猪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宝金猪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项目编号:GDZH-171102-001
2、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宝金猪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升级完成后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约400m³/d。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调试等内容;本项目设备采购在工艺设计完成后,由工艺设计单位提供设备购置清单,招标人另行洽谈采购,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书;
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2)项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⑴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第(1)点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⑵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需为同一个人。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⑷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⑸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三、公告发布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你方从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6室)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上午 9:30~11:30时-2017年11月13日下午 14:00~16:00时。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非联合体投标可不提供);
5、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3)。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七、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10时00分正,提交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6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6室)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十、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83781812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
招 标 人: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
联 系 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83781812
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6室
联 系 人:甄工 联系电话:13580543200 电子邮箱:1301681@qq.com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签署盖章即可。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宝金猪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
项目编号 |
GDZH-171102-001 | ||||
接收资料清单 |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加盖公章,非联合体投标可不提供) □5、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 | ||||||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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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收件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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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 经办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传真(或电子邮箱)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套 | ||||||
经办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