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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香港东路—张村河)中水主管线及喷灌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海尔路(香港东路—张村河)中水主管线及喷灌设施配套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给排水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86.76万元 工程造价: 436.40508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7】16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2017090702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毕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776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毕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776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衣工 刘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0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总 投 资:486.76万元
工程规模:在海尔路道路两侧的绿地敷设中水主管线及配套喷灌设施,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中水主管线、支管敷设、配套喷头、闸阀等喷灌设施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园林绿化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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