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713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3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详见用户需求。详见第Ⅲ部分。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书必须密封提交。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投标人必须是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的生产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752)2807983
(二)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邮编:516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