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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洋河新区水环境整治PPP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0606001001

  宿迁市洋河新区交通建设局的宿迁洋河新区水环境整治PPP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洋经发[2017]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洋河新区水环境整治PPP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区

  1.2 项目规模: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400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施工期暂定为3年,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季度支付监理服务费,季度末支付当季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监理服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总量对应监理服务费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对应监理服务费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宿迁洋河新区水环境整治PPP工程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7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4.8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8日 08:30至2017年11月1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洋河新区交通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洋河新区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2楼

  联系人:潘超      联系人:宗锋

  电 话:0527-82668310电 话:0527-81888178

  邮 编:223800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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