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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五纬路(滨玉线至玖龙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经济开发区五纬路(滨玉线至玖龙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7]1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195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城市次干路,两幅式断面,双向4车道,道路总长4996米,道路面积15万平方米。原雨污合流管道废除不用,原有雨污分流管道保留利用,全线新建d300-d1800mm雨污水管道1030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宁河经济开发区五纬路(滨玉线至玖龙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按照城市次干路,两幅式断面,双向4车道,道路总长4996米,道路面积15万平方米。原雨污合流管道废除不用,原有雨污分流管道保留利用,全线新建d300-d1800mm雨污水管道10300米,总投资约19500万元,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7年12月16日 至 2019年07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1月25日 至 2018年07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12月16日 至 2017年12月22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08月01日 至 2019年07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 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总监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贾柏旺 电话:69563398

  传  真:6956339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鲁杨 电话:28220820

  传  真:28223891

  日期:2017 年 11 月 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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