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龙区白马寺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绿化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实施,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龙区白马寺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绿化项目;
2.2 招标编号:洛龙集采【2017】139号;
2.3 项目地点:洛龙区白马寺镇;
2.4 预算金额:738340.8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洛龙区白马寺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绿化项目所需花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及园林绿化施工;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年度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为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7 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否决其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B座2405室;
5.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仅退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6.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套,现金支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龙区白马寺镇洛白路15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37936785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B座2405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33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