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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桥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受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桥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项目编号:XCS-CG-GK-2017-126)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桥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XCS-CG-GK-2017-126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长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址位于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管南村,计划于2017年8月底建成长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采用水解酸化+A/O法处理工艺,集中处理宣城市西部新城区和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起步区范围内的生活和生产污水,服务范围总面积16.25km2。该园区工业主要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产业、机械电子制造、新型建材产业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为主。

  本项目运营采用委托运营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约1500万。

  3、运营期限:5年。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确认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要求不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例设计规模为2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业绩(在运营期限内,包括委托运营、BOT、TOT、ROT、BOO、BOOT项目),以采购合同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9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于开标现场缴纳现金,若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提供U盘)。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2017年 11 月 29 日上午9:00整前由投标单位银行账户采用转账形式缴至如下账户:

  开户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帐 号:2610101021000203588028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 11 月 29 日上午9:00整,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宝成路299

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省水科院内

242000

210088

联系人

刘治勇

联系人

冯露、张莹莹

0563-2626896

0551-6577111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xcsztb.com/XCTPFront/)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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