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
1、原招标公告中工期“要求工期:200日历天”,现更正为“要求工期:100日历天”;
2、原招标公告中“...柳发改规划【2016】823号...”现更正为“...三发改字【2017】68号 批准建设...”
3、原招标公告中建设地点为“三江县工业园区程阳片区云峰水泥厂下游处”,现更正为“三江县工业园区程村片区云峰水泥厂下游处”
相应条款作对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三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