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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生产部分委托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花都区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生产部分委托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现委托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花都区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生产部分委托运营项目

  1.2项目地点:狮岭污水处理厂内

  1.3项目概况:花都区狮岭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6.88万平方米,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村迳口经济社以西、广清高速公路南侧田心路以西,2009年7月建成运营的一期工程处理量4.9万m³/d。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实施规模新增污水处理量7万m³/d,在一期工程北侧厂区内,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鼓风机房及变电所、中间提升泵房、V型滤池及紫外线消毒渠、加药间、重力浓缩池、综合控制中心等。二期工程估算建设投资19553.27万元。

  1.4招标范围:设计能力7万立方米/日的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部分运营管理服务。

  1.5质量标准:按照甲方要求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且污水排放标准须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要求两者之中较严的标准。

  1.6服务周期:从双方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1.7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

  2.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3经营范围至少含以下任一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2.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提交报名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报名资料需准备二份,①②需提供原件③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件及原件核对④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新街河北岸

  联 系 人:黄工

  办 公电 话:020-368089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9楼915室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18898465929

  传 真:020-87376380

  邮 编:510600

  附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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