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对SZCJ2017-G-045号2018~2019年度苏州城市中心区排水支管养护项目做如下更正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中关于“(二)技术方案与服务5、设备配置情况”之第2)、3)项更改如下:
2)配备高压水枪疏通机(水压不小于100公斤,需附投标人购买凭证<购买发票>,技术参数指标资料,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6分
3)配备高压疏通车(水压不小于160公斤,需附投标人购买凭证<购买发票>、技术参数指标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除外)须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10分
以上更正公告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