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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Z17-613-111A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0-2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30日 13:1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3:30 (3)招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29日 16:00 (4)项目需求书中:中标货品出水龙头数量:两个;出水方式:必须保证有开水及常温水;水箱容积:≥40L;一次性烧开供饮人数:≥50人

2.更正日期:2017-11-13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小姐

2.联系电话:022-8816194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与新华路交口 八一礼堂后

3.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3522346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16194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2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ezhongzb1@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161740105250026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或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78.6 78.6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制水主机1台 饮水设备5台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和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 (项目编号:HZ17-613-111A)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613-和平消防直饮水终稿1026.rar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17-613-111A)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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