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Z17-613-111A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0-2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30日 13:1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3:30 (3)招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29日 16:00 (4)项目需求书中:中标货品出水龙头数量:两个;出水方式:必须保证有开水及常温水;水箱容积:≥40L;一次性烧开供饮人数:≥50人
2.更正日期:2017-11-13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小姐
2.联系电话:022-8816194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与新华路交口 八一礼堂后
3.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3522346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16194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2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ezhongzb1@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161740105250026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或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是 | 78.6 | 78.6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制水主机1台 饮水设备5台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和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 (项目编号:HZ17-613-111A)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直饮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17-613-111A)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