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631170028-002 | 所属地区 | 望都县 |
工程名称 |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南端,蒙牛污水处理厂南侧 | ||
建筑面积 | 9653.38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本次招标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设备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820.96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8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冀招标代理窗口 | ||
联系人 | 牛艳华 | 联系方式 | 18633277720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11-1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11-20 16: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11-1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1-20 16: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 20 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冀招标代理窗口 | ||
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望都县发展改革局以望都发改审字【2017】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地点: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厂址位于河北省望都经济开发区南端,蒙牛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厂占地面积14.48亩。 2.3设计规模:污水厂总体建设规模1万吨/日,近期实施0.5万吨/日,占地面积14.48亩。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4建设内容: 污水处理。 2.5计划工期:1年5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本次招标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设备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出具2017年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2017年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1.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 20 日9:00-11:00,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冀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2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职称证书、提供所在单位2017年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职称证书、提供所在单位2017年度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4牵头人的开户许可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4.2.6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设计负责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7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6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人:牛艳华 电话:18633277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