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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防发改[2017]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整治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及光坡镇、企沙镇范围内共31个排污口,工程合计敷设DN400-DN1000污水管道17.5km,建设(改造)污水提升泵站9座(新建6座、改造3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4座,清淤量3730M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本文件所有金额均指人民币):本次EPC招标投资为5589.44万元,其中勘察费为53.41万元,设计费为115.8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909.03万元,设备购置费为946.46万元,其他费(检验试验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联合试运转费)为79.18万元,暂列费用为485.5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基本预备费、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同时完成技术培训、单机调试及联机调试工作,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或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707室(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707室(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9、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771-5719883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0-2880589

  11.联系方式

  招标 人: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

  联系 人:黄工

  电 话:0770-28051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联系 人:唐工

  电 话:17198661930

  招标人: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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