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枣发改投资审批【2016】050号批准,以枣发改招标核字[2016]10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大营镇皮毛工业园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铺设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网总长54500米,检查井645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估算:2967.9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3.6.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6.7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可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先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07日下午 14:00 ,地点为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
机 构: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枣强县大营镇
地 址:保定市新市区西五里铺村
联 系 人:郑科长
联 系 人:张志娟
电 话:0318-8321915
电 话:0312-5956783
传 真:0312-5956773
电子邮件:hbct9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