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外挂电梯、东郊办纳滤直饮水供给系统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外挂电梯、东郊办纳滤直饮水供给系统工程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磋商内容及专用资格要求:
三、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包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国信创新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4、报名时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2)有效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同类业绩; (5)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 (6)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 (7)同类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实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仅1标段); (8)如本次采购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仅2标段); (9)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仅2标段)。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国信创新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七、截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 首次报价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 八、磋商地点: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贸大厦(二十九中对面)6层 九、解密方式及截标地点: 供应商提前45分钟抵达会场,于11月27日上午9:30通过《国信创新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响应文件及首次报价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到谈判现场,在现场的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十、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应答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3)请各应答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电子交易服务费为500元,如中标金额为50万元以下则不收取电子交易服务费。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010098 联 系 人:陈经理、阮雅娟(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0471-4676180 邮 箱:gxzb_sp@163.com 廉洁监督邮箱:nmdlzbgl@163.com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项及保证金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1:采购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