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 委托,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大口屯镇新建两座污水处理站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大口屯镇新建两座污水处理站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LDZX-GC-2017-267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1-14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实质性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经营范围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更正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实质性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经营范围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专业承包”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制造”;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7-11-21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11-27 09:00
4.开标时间: 2017-11-27 09:0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桐静
2.联系电话:022-68165883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
3.采购人联系人:郭文静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9689411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与北外环交口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165883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6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ongdezixun@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杨成庄分理处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75501040002005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或 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和 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 大口屯镇新建两座污水处理站工程 (项目编号:LDZX-GC-2017-267)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大口屯镇新建两座污水处理站工程(采购项目编号:LDZX-GC-2017-267)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