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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大河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泵站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19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城建资金、市城市维护资金和宁波新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承担1/3,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总用地面积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规 模:新建大河泵站、新建临时泵站及敷设配套雨污水管。新建本站采用全地下式布置形式,雨水泵房与污水泵房合建,雨水泵房设计规模为4.56m3/s(服务范围汇水面积约0.3km2,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年,径流系数为0.6),污水泵房设计规模为1万m3/d(服务范围面积约1.2 km2,截流倍数为1.5倍)。临时泵站拟运转周期约为2年,设计规模与现状泵站一致,雨水泵房设计规模为9590m3/h,污水泵最大流量1320 m3/h。

  工 程 造 价:约7000万元。

  计 划 工 期:7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大河泵站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的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投标人信用评价信息中的施工信用等级为准);

  3.1.5 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申请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1.6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7投标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一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申请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资格预审后开标前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进行查询,如资格预审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

  3.5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7月1日至本项目检察院查询当日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 有限数量制 ;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2017年11月23日16:00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支付,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金鑫、华飞龙

  联系电话:15825559120 87686683、8768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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