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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热电部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二次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17-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热电部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中石化股津规〔2017〕268号)《关于热电部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热电部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热电部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2.4建设投资:该项目核定总投资为2499万元(不含增值税342.51万元) 。

2.5计划工期: 150 天(含设计周期,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8年4月30日交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场地勘察、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竣工图设计、临时设施、总包管理(含消防设施检测及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 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 或压力容器A2、A3 设计许可证;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GB1或GC1 或锅炉 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三级 及以上;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有热电(动力)中心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最少两项;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安装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 年以来有热电(动力)中心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最少两项;

(2)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014 年以来有(热电(动力)中心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最少两项;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安装 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2014 年以来有(热电(动力)中心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最少两项;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 年以来有(热电(动力)中心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最少两项;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 年以来有(热电(动力)中心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最少两项。

(7)中标后,承包商企业负责人、安全处(科)长、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负责人还应取得中国石化安监局颁发的《中国石化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且作为合同违约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若组成联合体,须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的签订。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5日15时00分至2017年11月20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拾万 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022-63804335

传真:022-63804480

电子邮箱: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

邮编:102500;

联系人:张晓妍;

电话:010-69341781;

电子邮箱:zhangxy09.ys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潜在投标人必须激活企业CA后,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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