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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高港区高港大道城市化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核心港区道路及码头建设综合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7-1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市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实施的高港区高港大道城市化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核心港区道路及码头建设综合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或符合相关条件准备参加资格后审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港区高港大道城市化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核心港区道路及码头建设综合项目

招标编号:RS2017-91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高港区,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区。位于泰州市市区南半部,濒临长江,北连泰州市海陵区,东接姜堰区、泰兴市,西临扬州市江都区,南与扬中市隔江相望。

2、项目规模:

(1)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3亿元(含建设期利息),项目最终总投资以建设期结束后经审计的竣工决算额为准。

(2)根据泰州市高港区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取25%,其中,政府方出资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本项目股权出资比例与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一致。选定的社会资本合作方与采购人指定平台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有引入外资的需求,选定的社会资本合作方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具体实施。项目资本金按双方约定,根据建设进度逐步到账。

(3)项目公司需承担本项目征地拆迁费用,金额约为项目总投资的16%,具体金额由采购人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协商确定,最低不低于5亿元,项目公司接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4)本项目包含高港大道城市化改造、地下管廊及附属设施建设、疏港南路、集装箱二期码头水工改造工程和集装箱码头二期堆场工程五个子项目。

3、PPP合作模式:综合考虑本项目特征、项目可行性、政府财政承受能力、政府及社会资本意向、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等相关内容,本项目采用ROT(Renovate-Operate-Transfer,改建-运营-移交)和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4、合作范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

项目的运营包含项目所涉及的道路、绿化、综合管廊、码头及堆场等的维护和管养工作,以及综合管廊的入廊管理、码头和堆场的经营。

5、PPP项目合作期:依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内容,项目合作期(包含项目建设期,建设期不超过3年)暂定20年。项目预期开始建设时间为2017年底,具体建设安排由采购人和PPP项目公司按照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兼具公益性及经营性特征,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地下综合管廊的入廊费和维护费、集装箱二期码头及堆场工程的运营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投入及合理回报,缺口部分由政府方补足。实际付费数额需按照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充分考虑绩效评价、价格调整等因素综合确定。

7、其他

(1)监理单位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与项目公司招标确定,并签定三方协议,监理单位费用由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支付。设计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及竣工结算审计单位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付款。审计结果以竣工决算审计额为准;

(2)建设期履约保函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万元);运营期履约保函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小写:¥ 1,000.0万元);项目合作期满,维护管养期保函转为移交维修保函,作为其履行在本合同下的移交维修义务以及质量保证义务的担保;

(3)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融资担保措施;项目公司融资合同报采购人备案;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可以以收益权融资;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项目融资不及时、不足额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补充责任;

(4)项目公司可以自行运营,也可在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合法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

(5)本项目按照省级示范平安工地标准组织施工,争创省级示范平安工地;工程交工验收须合格,竣工验收须优良;

(6)本项目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确定施工图预算价。

各项施工图预算计价依据如下:

①以国家部委或江苏省最新颁布的各行业工程相对应的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概预算编制办法为依据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计;

②各项目施工图预算的材料预算按各专业工程施工图预算当月的《泰州工程造价管理》公布的材料指导价确定,该指导价缺项部分,按对应月份公布的江苏省建设材料指导价确定,如江苏省材料指导价没有确定的,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③本项目人工、材料价调差,总价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

本工程按上述规定标准计算预算价后执行中标下浮。

(7)根据项目类别,由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后,由相关审计单位进行工程预算审核。其中套用公路定额的部分下浮不低于8%;套用市政定额的部分下浮不低于10%,绿化部分下浮不低于10%,港口部分下浮不低于1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含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本项目接受境外企业参与)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境外企业除外):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条件

1、申请人2016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必须有一方满足);

2、申请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累计满足即可);

3、申请人应拥有良好的资信实力与银行融资能力,能够出具银行提供的累计不低于20亿的有效银行授信合同(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必须有一方满足);

4、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或20亿元及以上公路工程PPP(包含BOT、ROT等)项目(以合同时间为准,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必须有一方满足);

5、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投资人或承包商在中国大陆地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业绩投资额或合同额累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公路工程项目业绩的投资额或合同额累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且同时承接过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业绩投资额或合同额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业绩需提供投资协议或施工合同,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累计满足即可);

6、申请人具备引进外资能力,提供承诺函(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必须有一方满足,格式参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7、申请人应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或参与过一个类似项目的运营管理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②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需体现进入运营时间、总投资额度及股权比例。类似项目满足基础设施项目、公路工程项目、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其中一个即可,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必须有一方满足)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第九条的要求与精神,本项目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D座1层)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

①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则为牵头方)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 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30-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丁雯

六、投标人需澄清问题提交时间

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前往

澄清答疑问题接收:2017年11月30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邮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扫描件)形式递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邮箱地址:417455937@qq.com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0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3814120560

采购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377566687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咨询、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一套(U盘),并在封套上清楚标明“高港区高港大道城市化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核心港区道路及码头建设综合项目投标文件”。

十、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保证金缴纳形式及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

账 号:125908535910201

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上述指定账户。

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上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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