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8月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440100-201706-100385-004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更正事项、内容: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6-100385-0045)CLPSP17GZ05ZC4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品目编号、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品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C99(其他服务) |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
人民币55万元 |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有两个污水处理站需进行外包运营管理服务,其中一个污水处理站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27号,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设计日处理量为420吨/日;另外一个污水处理站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华英路8号,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设计日处理量为650吨/日。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87651688y@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报名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 黄小姐,何小姐 |
联系电话: 020-87651688-103,020-87651688-1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36550614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华英路8号 |
联系人:黄英杰 |
联系电话:020-36548989 |
传真:020-83828442 |
邮编:510060 |
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何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03,020-87651688-1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3655061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华英路8号 |
联系人:黄英杰 | 联系电话:020-36548989 |
传真:020-83828442 | 邮编:51006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