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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城区及乡镇高层二次供水2017年度无负压增压泵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7-1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城区及乡镇高层二次供水2017年度无负压增压泵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因工程需要,需确定一家单位提供诸暨城区及乡镇高层二次供水无负压增压泵供水设备,供货期为一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或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若提供的是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批件,还必须提供省级卫生管理部门下放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批件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及省级(含)以上官网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2、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或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若提供的是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批件,还必须提供省级卫生管理部门下放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批件的证明文件);

  4、自2017年10月19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及省级(含)以上官网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19530101040002193;款项用途: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环城东路968号1002室)。

  十、业务咨询: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宣鹏鹤 ,联系电话:0575-87398638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傅伟芳,联系电话:0575-87385809,传真:0575-87111005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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