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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市崔家坝镇二水厂、三水厂过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崔家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就恩施市崔家坝镇二水厂、三水厂过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采购单位, 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了该项目招标公告,因第一标段:全自动消毒设备 (60T/H);第二标段:一体化净水器 (60T/H)截止报名时间止报名家数均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诚邀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崔家坝镇二水厂、三水厂过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HYES-CB-2017-134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崔家坝镇二水厂、三水厂过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全自动消毒设备 (60T/H)

  第二标段:一体化净水器 (60T/H)

  四、项目预算约:8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26万元、第二标段约55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5.1第一标段合格供应商条件

  5.1.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1.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5.1.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三证合一”。

  5.1.4、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

  5.1.5、供应商具有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1.6、供应商具有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氧化氯发生器)且在有效期内。

  5.1.7、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2第二标段合格供应商条件

  5.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2.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5.2.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三证合一”。

  5.2.4、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

  5.2.5供应商具有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处理器)且在有效期内。

  5.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附合同或协议书)。

  5.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5.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7、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查询并采用网页打印方式做好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保存,提交评标委员会审。)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17年11 月28日至2017年 12月 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 :30时止 (工作时间)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满足“第五条合格供应商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中介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九、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0 日下午13:30- 14:00,(恩施市市民之家四楼中介服务大厅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9 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

  1、时间: 2017年 12 月20 日 14 时00 分;

  2、地点:恩施市市民之家四楼中介服务大厅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409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熊锋

  电 话:0718-8299089

  招 标 人:恩施市崔家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卓

  电 话:15826662518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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