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2017年磁悬浮风机采购比选 。
2.2比选范围:采购磁悬浮风机一台(包含整机、安全阀、止回阀及连接装置等),参选人需负责现有设备拆除、风机管道的改造、PLC程序的调试、中控机控制程序的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周内 。
2.4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狮子村。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1)业绩要求:近3 年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渗滤液厂或污水处理厂的磁悬浮泵销售或安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
(2)财务状况:近3 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资质要求:若参选人为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 月28 日至2017 年12 月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4楼法务合约部 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7日14时00分,
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4楼法务合约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4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 邱女士
联系电话:86522969-674
传真:86522935
比选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