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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市浠水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含污水收集管网)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含污水收集管网)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浠发改环资【2017】1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PPP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浠水县竹瓦镇、洗马镇、关口镇、巴河镇、兰溪镇、汪岗镇、团陂镇、绿杨乡、白莲镇、蔡河镇、丁司当镇、清泉镇12个乡镇13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2.2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作为最终监理服务期;

  2.3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通过评审的工程建安费的0.6%;

  2.4监理范围及监理业务: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包括所有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

  2.5监理周期: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5提供近五年内(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单项工程造价在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有不良失信记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7年 11 月 30 日至 2017年 12 月5 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 各潜在投标人只需要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网上交易大厅办理指南(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ztb.com)。资料提交完成后请拨打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审核,联系电话:0713-4267871。

  5.3本项目投标保证壹拾万整(10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82894 )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1日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2 日上午10:00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法人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4开标现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职务任命书、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职务任命书,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①不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②如若中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项目;③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④保证不更换项目经理,并按国家规定现场驻地时间;⑤保证不更换五大员,并按国家规定现场驻地时间,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将导致评审不合格。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7.2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同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

  7.3该项目作为浠水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重点监管项目,由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公安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管。

  7.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7.5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18942116577 电 话:13597605990

  日期:2017年 1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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