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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污水处理改扩建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川县污水处理改扩建PPP项目咨询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社会资本招标采购、PPP 项目合同、谈判等相关工作;

  2.2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

  2.3 项目预算:约2亿元;

  2.4 服务期:约半年,至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止;

  2.5 控制价为:17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服务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上述其他不良行为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上述有关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供应商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并截图盖章。

  3.3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 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咨询库成员;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严禁挂靠,违法分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须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3.5 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诉与质疑

  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中标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其他中标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在佳木斯市时代景城二期B7 -19号(黑龙江凯达恒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须带: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本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名期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后期经查询或举报证实供应商的员工因行贿受贿受过刑事责任追究或处罚的,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14年-2016年),至少具有一份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PPP 咨询项目业绩(业绩规模不低于5亿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注: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佳木斯市时代景城二期B7栋-19号(黑龙江凯达恒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4开标地点:佳木斯市时代景城二期B7栋-19号(黑龙江凯达恒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桦川县

  邮 编:1543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4-382086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凯达恒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时代景城二期B7-19

  邮 编:154002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454-519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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