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招标单位名称 |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钤阳办事处 |
招标工程项目 |
(钤阳办)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三期)项目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新余市仙女湖区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余发改字【2014】34号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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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框架 |
项目总投资 |
254.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54.0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钤阳办)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三期)项目工程 |
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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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营业执照 |
11360500667462369Q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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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其他要求 |
1、外省来我市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否则投标资格无效,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余住建字[2017]14号文件)。企业中标后需到新余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或已办理离岗退职或停薪留职手续的(按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否则作投标资格无效处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证书必须专业对口,否则作投标资格无效处理。 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作投标资格无效处理。 4、参与投标的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时,其参与投标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如在其它工程投标中已中标的,或在其它工程已上岗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主动书面告知招标人和招标监管部门,并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中标资格无效。 5、实行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到场制度。凡政府投资的公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关于全省45家“走出去”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建[2013]21号)文件中的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45家建筑企业法人可不到场。(余住建字[2016]83号)文件中企业信用等级被评为AAA级时法人代表可不用到场。如文件有调整,按新文件执行。开标截止时间前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拍照留存,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在办理中标备案时,应将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人员影像资料及身份证明报招标监督机构留存,作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备查。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场签订《履职承诺书》(见余住建字〔2016〕53号文附件2)。 6、投标人如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限制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其投标无效。中标公示期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检察机关核实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保函的形式提交(由银行开具的等额保函);(2)、现金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否则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8、本项目采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9、执行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凡参加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应自带取得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联系人 |
钟女士 |
联系电话 |
0790-6635003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12月06日 |
获取方式 |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12月06日 |
获取地址 |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