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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刘宋镇刘庆庄村自来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编号:HBDH201722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刘宋镇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香河县刘宋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林 0316-86922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裕东小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海龙 13673168980

采购预算金额:846992.00

采购用途 : 刘庆庄村自来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香河县刘宋镇刘庆庄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税收证明【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开标现场收取。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12

时刻说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工期: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0311-66563828

受理质疑电话:0311-66563828

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0316-8083308。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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