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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徐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人: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人民政府

  二 二、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山亭区徐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ZSTGPGK-2017-232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山亭区徐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徐庄镇政府驻地和石嘴子村驻地污水处理相关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预算控制价300万元,具体内容参考招标文件和清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或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3.报名网址:枣庄市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106.138:8086/,(投标人自行在枣庄市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录报名)

  4.现场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到枣庄市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窗口进行现场确认(投标人现场确认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13963208800),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报名携带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1份,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枣庄市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采购项目—>项目报名列表”,“项目报价列表—>增加”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八、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件时间:2017 年12月28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 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7 年12月28日09时30分后(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山亭区徐庄镇驻地

  联系人:董所长

  电话:0632-8455110

  2.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7号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632-3283077 13963208800

  电子邮箱: sdbszb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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