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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闽侯县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7-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重新招标)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09〕6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医科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医科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总面积351.430平方米,综合设备间151.368平方米,工程控制价为54152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污水处理站,包括工程深化设计、采购、安装等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构筑物、污水收集官网、排放管道、设备安装调试、工艺调试等)从本项目的施工工艺深化设计至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竣工图编制、调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中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方案图进行工艺及现场实际情况的深化设计,工艺深化完成后需经发包人指定的承包设计单位确认、复核),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5415272元。(其中污水工艺设备部分控制价为 2173793元。土建部分控制价为 2141953元,水电安装部分(含室外总平管线)控制价为1099526元);

  2.5. 工期要求:①施工工期: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工艺深化设计、附属工程(含管网)、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②验收工期:项目满负荷运行后30日历天内通过环保验收,取得环保部门合格检测报告并在通过环保验收后30日历天内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出水水质应达到《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废水预处理排放标准。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满足环评审批报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YSZB-2017-071-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邮编:/

  电话:0591-22862286

  联系人: 姜工、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975001172@qq.com

  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江工、小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5919 0308 4510 501。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联系电话:0591-8766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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