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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2017年管道修复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港工业区2017年管道修复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投批[2017]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 ,建设资金为 1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局部更换污水管道144m,内衬修复仓盛街污水管道约2644m,修复污水检查井49座。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一路、创业二路、海滨一道、仓盛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局部更换污水管道144m,内衬修复仓盛街污水管道约2644m,修复污水检查井49座。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2月01日 至 2018年07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具备(B本)的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6.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招标代理部(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7.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3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蒋建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何立坤 电话:022-63118762

  传  真:022-6311867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朱之成 电话:022-65293156

  传  真:022-65293156-603

  日期:2017 年 12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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