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的委托,拟对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712-7010-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98,000
四、采购数量:129846吨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运输资格项目
二、项目预算: 运输至霞山的运输预算单价为13元/吨(运至霞山区新湖大道指定市政污水管道入口,单程运距20公里,如有变动按甲方通知的指定地点排放),运输量暂定为 99846吨,运输费预算价约129.8万元;运输至赤坎的运输预算单价为20元/吨(运至赤坎海田珠江啤酒厂前市政渗滤液污水管网井口,单程运距30公里,如有变动按甲方通知的指定地点排放),运输量暂定为 30000 吨,运输预算价约60万元;运输费总预算为189.8万元。运输费按实际运输量结算,不得超过总预算价,合同期为3年。
序号 |
运输到达地点 |
运距(公里) |
单位 数量(吨) |
预算单价(元/吨)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霞山 |
约20 |
99846 |
13 |
12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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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坎 |
约30 |
30000 |
20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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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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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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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要求:
1、必须用密封槽车运输,确保采购人调节池渗滤液不外溢。在合同期,晴天每天运输400吨至600吨;雨天,派出至少4台车,每辆车配2名司机,每天一般外运量为1000吨至2000吨;遇暴雨天,派出至少10台车,每辆车配2名司机,每天外运量需达到2000吨至5000吨;抢险时,除了派出本单位车辆外,通过租用其他符合条件的车辆,每辆车配2名司机,保证每天应急外运5000吨至10000吨;每天运往霞山或赤坎的具体运输量由采购人按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接收量通知进行调度安排,按采购人指定的排放点排放,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执行,尤其是在市区污水处理厂工艺不正常的情况下,具体外运任务量由采购人和市渗滤液处理公司协调确定后再通知成交供应商,通知停运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马上停运。
2、渗滤液抽水点按采购人指定,抽水设施由采购人提供,但抽水设施维护维修费、排水管和抽水电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费用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密封槽车运输,并按采购人指定的运输时间、运输量和运输线路负责将滤液需运至赤坎海田珠江啤酒厂前市政渗滤液污水管网井口和霞山区新湖大道指定市政污水管道入口(特殊情况按另行通知的排放地点),并按甲方和接收单位(市区污水处理厂)要求做好限量、定时、限速的排放工作,严禁双管、超量排放,运输时间为24小时全天排班,晚上运输时不得加收加班费。成交供应商不得乱排放,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沿途不得撒漏,不对运输起止地点及沿途造成二次污染,并按要求保证运输量,确保采购人调节池渗滤液不外溢。否则,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和垃圾渗滤液接收方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接收人员的管理,运输量按合同规范登记。
4、运输时间按采购人通知,运输量以实际结算运输量为准,合同结算价按实际结算运输量和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5、车辆外运过程行车安全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车辆运输过程中一切的报批手续。
7、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出具槽罐运输专用车至少10辆的证明文件(提供本单位的车辆行驶证作为依据),以确保成交供应商能够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运力,否则当做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按双方确认的垃圾渗滤液运输量登记单,规定的排放地点,规定的外运任务量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完成任务,分6期支付,每半年支付1次进度款。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4、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2 月0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19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2 月19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0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59-358759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 |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
传真:0759-3359889 | 邮编:524043 |
(三)采购人: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冯村鹰岭 |
联系人:李涛 | 联系电话:0759-3587596 |
传真:0759-3587596 | 邮编:52404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下载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下载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