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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德道(凤翔路-凤阳路)中水工程监理(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德道(凤翔路-凤阳路)中水工程已由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廊新审内资核[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主管道路采用DN400球墨铸铁管道,穿越现状渠及现状龙湖四号时采用D426×9钢管,水平定向钻施工工艺。其余均采用明开挖施工工艺。中水管道总长4837.25米。本次设计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德道(凤翔路-凤阳路)中水管道分两排布置,第一道中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管道中心距离道路中心线26米,与现状凤翔路凤阳路管道相接,形成环状中水管网。第二道中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管道中心距离道路中心线28米,位于凤阳路与龙德道交叉口东南侧的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龙章道南侧人工湖;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2月27日,总工期为5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合同估算价:5.3万元(大写:伍万叁仟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1日8:30至2017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0316-8669865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利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第六大街3号楼508室

  联 系 人:李肖岗

  电 话:0316-52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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