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选聘天府国际机场施工用水临时供水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天府国际机场施工用水临时供水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第二次)。
1.2项目概况:天府国际机场施工用水临时供水工程管线为DN800,长17.8公里,含规模5000吨/日的一体化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约7800万元。
1.3比选范围:对天府国际机场施工用水临时供水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1.4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比选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止。
1.5建设地点:天府国际机场净水厂及原水输水管道工程规划红线内。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和相应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5)财务状况:近3年(即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3.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2)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3)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3.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10:00分,
地点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商业楼1号楼410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商业楼1号楼
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 85293300-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