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二水厂水泵机组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水泵机组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2.2供货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 150日历天
2.3采购预算:
约160万元
3、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水泵设备生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清单中主要产品的授权证明并提供制造厂商相关资格文件;
3)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有离心泵;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1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境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
6)投标人近5年来必须有一个10万吨/日规模以上自来水厂中开双吸离心泵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不良记录及犯罪记录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报名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单位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 0719-8125960
招 标 人: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昕 电 话: 135813818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95号柳林春晓5号楼二单元102
联 系 人:王新珏 电 话:1509809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