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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市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近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蒗县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丽发改社会【2017】420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经丽江市财政局审批同意;PPP实施方案经丽江市人民政府以丽政复【2017】84号文批准同意。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本项目授权主体为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机构(采购人)为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募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丽江市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近期)PPP项目

  (2)项目类型

  市政工程-供水项目,新建取水工程、近期工程的净水设备、近期供水的输水管网工程等。

  (3)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取水水源为木底箐水库,净水厂位于宁蒗县永宁乡拖支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取水及原水输送工程

  总规模按2.20万m3/d统一规划设计,近、远期一次实施(含10%沿线漏损水量及水厂自用水量),含:A、在木底箐水库新建2.2万m3/d滚水式取水坝;

  B、位于木底箐水库新建500m3取水调节池;

  C、新建原水输水管线,包括:7729.80米DN600球墨铸铁管、814.15米DN600钢管、DN100排气阀13座、DN200泄水阀15座。

  2)净水厂工程

  新建宁蒗县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净水厂1.0万m3/d日规模。

  3)输、配水管网工程及附属设施

  新建永宁乡输水管DN400,总长:4090m;DN100排气阀4座、DN200泄水阀4座;新建减压水池1座,总蓄水量500 m3;新建女儿国镇输水管DN450,总长:11620m;DN100排气阀11座、DN200泄水阀4座。

  2.2公共产出物

  本项目(近期工程)新建水厂的容量规模为10,000m3/d(近期规模),满足泸沽湖及永宁乡用水需求,提高宁蒗县永宁乡、女儿国镇以及泸沽湖景区供水工程供水水质,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配水管网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10m,局部高区或高层建筑采用自行加压方式供水。

  2.3项目投资规模

  丽江市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投资为12,844.91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11,946.42万元(暂定,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流动资金等。(实际投资以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为准,具体金额以竣工决算审定的金额为准。)

  2.3运作方式

  基于本项目是泸沽湖景区环湖保护配套的供水项目,其带有公益性,项目拟采用“BOT”的模式(BOT为“建设—运营—移交”),付费模式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并采用绩效考核付费,绩效付费+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按照国家有关PPP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0年(不含建设期)。即:本项目的PPP合作期11年(包括1年建设期和10年的运营期)。

  2.4招标范围:经丽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拟招募出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社会资本根据PPP协议向政府收取可行性缺口补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1)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除具有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在中国境内的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完工或在建的水利类的投融资项目(如BT、PPP等)外,还需具有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在中国境内的水库工程建设类或供水类(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的1个完工业绩。(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个数可累加。)

  (3)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工程中级技术职称和二级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近五年承担过中国境内任意形式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的1个业绩。

  (4)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水利工程中级技术职称,同时近五年承担过在中国境内任意形式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的1个业绩。

  (5)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滇备案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含)2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及注明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合格数量为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会,请于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00至2017年 12月 27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ljggzyxx.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时,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二楼开标2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电子文件的递交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8年1月19日 11:00时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电子文件递交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ljggzyxx.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月19日 11:00时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对本次投标递交完整投标文件(包括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建明

  电 话:0888-516690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 650106

  联 系 人: 张河坤、王云川、李兵

  电 话: 0871-65354397

  传 真: 0871-6535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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