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祥顺镇四方泡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 通发改发【2017】24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祥顺镇四方泡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64.7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祥顺镇四方泡村;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8年1月13日~2018年2月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必须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参加招投标活动。
4.1 请申请人于 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30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84号六楼报名。(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有行贿犯罪者不得投标(已解除的除外)。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4号6楼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68973
日 期: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