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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7-12-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鸿利招字(2017)-ND024的宁德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 (二次招标)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区发改投【2017】54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德晟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 (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宁德三屿新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

  2.4.投资总额:人民币66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27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5.2内容:日处理量2万吨,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待定,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08时00分至2017年12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前通过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有关招标资料,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6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投标保险保证、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 1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现场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527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20.249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立业新村元宏楼三楼 ,

  电话: 13905936080,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宁德市万达广场16幢1001室,邮编:352100;

  电 话:0593-2338799,传真:0593-2338799;

  联系人:李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409171151656

  监督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电话:0593-291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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