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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 建设项目引水、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 建设项目引水、排水工程施工827a0f81-0a82-440c-8798-61dc536d275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12-25 09:0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12-29 17:00

  备注:1纸质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原件,于2017年 12月 25日至2017年 12月 29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9室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3电子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2017年 12月 29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注:若潜在投标人未同时按照1、3条要求报名并确认,否则视为未报名,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郭捷

  办公电话:13678749991移动电话:1367874999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张河坤

  办公电话:13577044396移动电话:1357704439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000201700668001001

  标段名称: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 建设项目引水、排水工程施工-查看文件409371b3-ba48-4bfb-b2fb-2c581073e3a4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12-2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1-22 11:00

  开标地点:开标厅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3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需承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取水②排水的全部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工期(日历天):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类似业绩: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两项市政综合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并能证明竣工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5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入滇备案信息登记表或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告知函(行贿犯罪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是竣工验收证明书和能够反映工程金额的合同(原件),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无

  其他: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类似业绩: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两项市政综合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并能证明竣工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5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入滇备案信息登记表或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告知函(行贿犯罪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是竣工验收证明书和能够反映工程金额的合同(原件),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01-22 11:00

  公告发布登记表.pdf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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