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7]XM4151号,采购人为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预算:34万元
2、施工地点:鄂州市妇幼保健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4、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废水处理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人民币33.952906万元。
5、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5.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请供应商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15839)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 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 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0)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以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6.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1.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陆仟元整 (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月4日上午09:30时前到账。
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户名: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账号:17615101040002480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4日08:3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09: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79号
联系人:郑晓静 联系电话:0711-3226392
10.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 联系电话:0711-321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