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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彭水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与运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7]420号文件(项目代码:2017-500243-78-01-00901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与运营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新城垃圾填埋场(靛水乡张家坝村侯家湾)。

  2.2 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项目日处理规模为100.00吨(或立方米)/日,占地面积约为119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系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招标人最终所审核确认的彭水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施工设计图纸的各项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渗滤液处理规模要求、处理工艺要求、排放标准要求、材料(设施、设备)品质要求、技术标准要求等]完成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所涉及的平场土石方、各类处理池(含:Fenton反应池、Fenton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一级反硝化池、一级硝化池、中间过度兼氧池、二级反硝化池、二级硝化池、MBR池、MBR清水池及排放渠、膜浓液收集池等)、工艺处理设备系统(含:电气工程、自控及仪表工程)、配套生产与设备用房、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含:厂区管线、厂区围墙、厂区道路及厂区绿化)的各项建设工作。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投资估算的工程费用约为1268.12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均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为准。

  2.3 项目各具体节点工作的计划工期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含:投资估算);

  (2)方案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与招标人审核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概算);

  (3)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与招标人审核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

  (4)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5年(根据运营情况可以续签5年),具体起、止时间在运营合同中另行约定。

  2.4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工程质量保修等各项建设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承担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若存在甲供材料物资的,则除甲供材料物资以外]、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3)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投用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工程的施工建造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场土石方、各类处理池(含:Fenton反应池、Fenton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一级反硝化池、一级硝化池、中间过度兼氧池、二级反硝化池、二级硝化池、MBR池、MBR清水池及排放渠、膜浓液收集池等)、工艺处理设备系统(含:电气工程、自控及仪表工程)、配套生产与设备用房、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含:厂区管线、厂区围墙、厂区道路及厂区绿化)。并负责完成整个渗滤液工艺处理设备系统进水试运营调试之前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的单机与系统调试。

  (4)按照运营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标准对竣工验收合格的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所涵盖的整个渗滤液处理设施系统进行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渗滤液处理设施系统进行试运营调试,对整个渗滤液处理设施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巡检,运营期内各类设施(备)的大修理工作(但不承担大修理费用)与中(小)修理,水质检测,污泥无害化处理,根据设施(备)运行的折旧状况与届时国家所执行的环保标准编制相应的设施(备)更新(技改)方案与预算并报业主同意后予以实施等各项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服务能力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各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工业废水处理二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3.2 重庆市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与《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已完成入渝信息报送工作并已被纳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与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完成入渝信息报送工作并已被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工程设计基础资料、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4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01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9日10:00时,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7年12月29日10:30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匿名提出,逾期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7.答疑时间

  2018年01月04日17:00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高家台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3)78816021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23)68881911-9022、(023)63066099

  传 真:(023)6869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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